教你如何选择高性价比药品零售?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
从2000年至今,国家多次修订《》,其中都明确规定,药品零售操作应当包括拆零销售。同时,药品零售场所应当具备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和包装用品。
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医保招采子系统开展药品采购,省医保局为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省医保招采子系统采购账号等相关服务。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连锁的定点零售药店由总部统一组织报量、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回款等。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药品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公示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要求,做好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价格管理。加强药品价格协同,省内各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挂网交易价格(含集采品种)。各地医保部门通过官网、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逐步将门诊统筹保障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处方流转药品价格等信息予以公开,引导参保人就医购药。
药品零售从业者认为,对商家来说,拆零销售会增加人工成本、储藏成本等,还面临着监管处罚的风险,因此大多数药店不敢或不愿拆零售药。
所谓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即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面对退热药品的局面,其他多地也倡导拆零售药模式。例如,江苏省南京市每日向市场投放退热药200万片,并规定零售药店统一拆零销售,顾客凭身份证购买;广东省珠海市要求,零售药店按照原则销售退热药品;江西省南昌市鼓励全市各零售药店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拆零方式销售等。
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服务范围,并签订医保补充服务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药品或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等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签订补充协议,开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并提供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各统筹区对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应纳尽纳,并引导医药机构合理布局,增强参保人就医购药便捷性。
其次,将完善医保协议内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或签订补充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对个人账户可支付的部分医疗器械类、消毒类产品要在医保销售专区集中陈设摆放,并明确医保支付标识。门诊慢特病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需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开展促销活动,诱导参保人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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